每天骑车上班的路上总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归纳一下大致有几种情形:一是在自行车道规规矩矩地骑着,突然从后面疾驶过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边狂按喇叭,一边带着一股风从身边掠过。宽大的车身,窄窄的自行车道,留给骑车人只是区区的不到一米的宽度,真是令人肝儿颤。二是正在正常地骑行,忽然逆行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车速飞快,吓得骑车人赶快躲闪。三是最近又有一种滑轮车出现在自行车道上,还是电动的,不仅速度快,而且一点声音都没有。踏着电动滑轮车的人都是20来岁的年轻人,双手扶住车把,目视前方,忽左忽右,蛇形前进,弄的骑车人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而踏滑轮车的主儿依然高昂着头,眼望前方,在炫着车技。
其实,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就有明文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在5月30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就有关于滑板、滑轮、平衡车等器械、工具不得上路使用的条款。而且,这种电动滑轮车具有车速快、刹车不灵等特点,根本不适应在道路上行驶,只是适用在公园和没有车辆的封闭场地用于锻炼身体使用。如果在道路上行驶,非常容易和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滑行,也会给骑车人造成危害。
为什么明明有法规禁止滑轮车上路行驶,但还是有人违反规定呐?一是法制观念淡薄。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踏个滑板车上路吗,没事的。二是有些年轻人觉得骑自行车太累,坐公交车太挤,乘地铁换乘太麻烦,买个电动滑轮车踏着既省力又快捷。三是有些年轻人有好出风头的习惯,大马路上,踏着电动滑轮车风驰电掣,极目远眺,威风凛凛,定会招来众人的目光,有多拉风。
殊不知,在拉风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从交管部门的统计分析,电动滑轮车具有车速快、控制性和稳定性差等特点,虽有一定的制动功能,但还是无法应付复杂的路面情况。一些交通事故就是由于违规踏电动滑轮车上路,遇到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及,才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是血的教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滑轮车驾驶人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较大比例的责任。
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为了交通秩序的和谐有序,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能蹬着电动滑轮车、平衡车等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非机动车道。
□许庆惠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