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进行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或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用人单位,无须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报表。通过企业版申报的用人单位,需打印《北京市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并打印《北京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此外,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原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保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保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缴纳社保的个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期间,到所在社保代理机构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没有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直接按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