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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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即日起全面禁售违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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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启动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
本市即日起全面禁售违规电动车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启动了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从7月份开始,对仍在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2006年电动自行车在京解禁后,工商部门一直对在售车采取目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未能进入目录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从此前检查情况看,一些商家擅自改装,将合格产品改成“不合格”后销售,电池超重、超速成为主要问题。而对于老年代步车,因为此前一直没有相应法规,所以监管一直处于空白。

5月31日,市工商局会同市质监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共同约谈本市大中型电动车经销商及部分销售门店代表,就本市电动车生产、销售、行驶、销售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要求各企业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目前,本市电动车经营商户已超过1000家。

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市工商局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本市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全面治理。截止到6月底,工商部门将对电动车经营商户全面开展行政指导,逐一入户进行政策宣讲、法规宣传,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从7月份开始,对仍在违规销售电动车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工商部门表示,准许销售的车型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货前须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文件及质量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的不要进货、销售。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有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计划,请注意不要再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购买前可要求查看该车型的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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