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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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工商利用“互联网+” 10分钟协查挽回11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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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工商利用“互联网+” 10分钟协查挽回11万损失

 

本报讯(通讯员 田思浓)4月28日,怀柔工商分局泉河工商所接到张先生电话投诉,称购买10万元电脑耗材,疑似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进行消费调解。

我局执法人员认为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建议当面了解情况。张先生立刻回答:我家距工商所10分钟车程,现在十一点半了,下午上班再去吧!执法人员陈玉勇说:如果您中午有时间,我在所里等您。12:15分,陈玉勇当面了解情况得知,他直接从网站首页推送选择商品,网店承诺货物无质量问题,如有问题无偿退货。货到后疑似存在质量问题,却发现该商品已经下架。沟通中,卖家对待质量问题有问无答,以买家无法提供证据为由拒绝退货。

听到此处,执法人员迅速利用“红盾云桥”政企协作平台发出协助调查申请,10分钟完成该网店主体信息、交易记录和交易快照获取工作。执法人员电话联系网店负责人,约定买卖双方于某日带上证照、委托书等材料到泉河工商所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刚开始,商家坚持认为张先生不能提供证据,商品就是没有质量问题,但是也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然后,我局执法人员向商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听后,商家不得不说出事情原委,工作人员未把好这批货物质量关,已经退还厂家换货。张先生强烈要求马上退货,网店又因货物积压没有现金。在执法人员多次劝解下,网店负责人承诺一周后全额退款,张先生表示理解并接受。

5月7日,网店全额退还10万元货款,并赔偿张先生1万元损失。张先生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给执法人员点了一个大大的“赞”。该网店因涉嫌欺诈消费者,已经被怀柔工商分局立案调查。网监科负责人崔小强说:利用“红盾云桥”政企协作平台,相比传统信件邮递3-6个月协助调查时间实现分钟级响应,部分涉网案件协查“零成本”“零等待”“零见面”,提高网络消费者维权效率。

怀柔工商提醒网购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信推送广告,而要货比三家、仔细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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