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丹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主审刑事案件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市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曾经风光一时的贷款诈骗犯、一念之差盗取同学财物的大学生……他们都是于广丹面前的被告人,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在她的笔下改写,是有罪还是无罪,是实刑还是缓刑,是三年还是五年,是十年还是十二年……于广丹的脑子里要给每一个人的行为进行衡量,并给每个行为适当的惩罚,就像手里托着一个天平,将罪与刑放置天平两端,罪刑相当则能体现正义,如有所偏差,天平将瞬间倾覆。
老板骗贷400多万元
记者见到于广丹时,她刚刚开完庭,正埋头于办公桌上成堆的案卷中工作。见到记者,她一边麻利地收拾着办公桌,一边不好意思地说:“现在手里有20多个案子,案卷堆得有点乱,实在没有时间整理。”
昌平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从2013年参加工作,于广丹共审结刑事案件1200余件,曾经一年审结案件400余起,是名副其实的“劳模”。她的爱人在丰台区工作,俩人在北京市的一北一南,长期在同一个城市上演“双城记”,过周末夫妻的生活。同事们在一旁七嘴八舌地介绍她的生活,而于广丹却只谈了她的当事人。
让于广丹印象最深的是“土豪”李金(化名)。李金一案最大的特点是,控辩双方讨论激烈,罪与非罪的争论大。
李金曾经经营着一家不错的运输企业,据他的兄弟说,企业鼎盛时期每个月账目上都有百余万元进项,1999年一年的毛收入达到八九百万元,兄弟姐妹、七姑八姨都在企业帮忙。但李金做生意的钱大都来源于贷款。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李金1993年开始从信用合作社贷款,一边贷款一边用新贷还旧贷。
因为贷款需要担保,李金找到昌平某经济合作社替他担保。到了1998年,经济合作社开始拒绝为李金的公司提供担保。为了获取贷款,他模仿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付某的签名,私刻合作社的公章,提供了虚假的担保材料,前后得到四五百万元的贷款。由于贷款偿还不上,发放贷款的单位将李金和担保单位经济合作社告到北京某法院。李金为继续隐瞒虚假担保的事情,煞费一番苦心,居然通过伪造各种手续,让自己的员工冒充经济合作社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终于东窗事发。2016年,李金因涉嫌贷款诈骗被抓,被捕时还有400多万元的贷款没有偿还。
无罪与有罪的较量
于广丹在庭前调查时见到了李金。那时李金已经年过五旬,曾经的风光已成往事,案发前他的财产已经相继被查封拍卖,妻子与他离婚,企业在2012年已经注销。为尽量退赔涉案款项,其兄弟姐妹等亲属想尽办法,凑了11万元送到法院。
李金承认自己虚构担保材料,虚假诉讼,但不认罪。“我觉得自己还不算贷款诈骗,贷款是为了公司经营,后来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了。我没有故意不还钱。”李金的辩护律师也对于广丹说案子要做无罪辩护,“证据还不能证明他有贷款诈骗的故意,顶多能证明他有意骗取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不过,现在骗取贷款的行为已经超过刑事追诉期。”
熬夜对账查真相定罪
于广丹面对着堆成小山一样的数十本案卷,撸起袖子——李金拿到贷款后,是用于个人挥霍还是用于企业经营,这是此案的争议焦点,也是李金罪与非罪的关键,于广丹打算弄清楚这些钱最终的去向。
案卷中近万条李金公司账目的流水账,要想弄清楚每笔款项的走向和用途,谈何容易呢?于广丹拿着尺子,压着案卷中每一笔账目仔细记录、对账,熬了好几个晚上。“看了几天,发现他们公司的账目一团乱,个人消费和公司经营用款都在一本账目上。大部分钱款只有转出,但是没有对手信息,就是说根本查不清钱去哪里。”于广丹告诉记者,她觉得自己走了一个死胡同。没有办法查询出钱款具体去向,李金实际控制的公司也有具体业务,是否能认定贷款诈骗罪成立呢?于广丹的脑子疯狂地转着。
她发现李金大量的个人消费记录——李金陆续买过奥迪、奔驰、凌志等车辆,仅1995年至1999年前后买轿车花费约170万元。李金还在多地买过楼房,花费三四百万元。这些钱都是从公司的账目中支取,与公司经营支出混在一起。其间,银行曾向他催缴还款。证人说,李金知道信用社有续贷,到期做个续贷将利息还上,就没把偿还本金放在心上。综合全案证据,于广丹和合议庭依然认定李金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她在判决中写到:“被告人先期为达贷款目的,通过伪造印章、签名的方式制造虚假贷款担保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在贷款到期具备还贷能力时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资金使用上,其在经营期间财务混乱,账目混同,个人随意支取,大量资金去向不明,且在还贷期间又编造事实,转移还款责任;后虽慑于司法压力被迫进行部分还款,但在大量贷款尚未清偿时仍进行大额个人消费,并注销公司,应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最终,李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李金提起上诉, 终审法院认可一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挽救比惩罚更重要
然而,于广丹并不是把每一个人罪犯送进监狱后,都有惩奸除恶的快感,对有些被告人,挽救比惩罚重要——比如大学生小夏(化名)。于广丹的抽屉里躺着一封信,写信的人就是小夏。小夏在拿到研究生复试通知不久,因盗窃被起诉到昌平法院。法庭上,小夏有问必答,没有多余的话,斯文得有点木讷。小夏说,他在宿舍丢了钱,心理不平衡。于是,他在学校偷拿了几个同学包里的钱和平板电脑,事后被查获。
面对天平的两端,于广丹思考了很多——一头,小夏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罚于法不公,于广丹不能;另一头,难道一个年轻人的锦绣前途就这样毁于一念之差?于广丹不忍。法不容情,考虑到案发后,小夏积极赔偿损失,同学们都对他表示谅解,于广丹对小夏判处罚金。小夏研究生面试通过之后给于广丹写了信,虽然不善言谈,但满满两页信纸中他感谢了于广丹聆听他的忏悔与不安,给他鼓励,依法从轻处罚。他说:“在我人生的关键时刻,是公检法主动伸出双手拉我一把,我要抱着感恩的心完成学业,报答他们,报答社会。”
肩负着别人人生与社会的公正,于广丹用八个字来形容自己的人生: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本报记者 李婧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