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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实施境外旅客 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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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5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秦皇岛实施境外旅客 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5月1日起,在秦皇岛市兴龙广缘山海关老龙头店和家惠超市北戴河联峰路店等9家离境退税购物商店购物的境外旅客,可享受离境退税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同胞。在退税商店购买符合退税条件物品,满足同一境外游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的退税物品且该退税商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即可从正式对外开放并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离境时(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办理退还增值税,退税率为11%,其中包含由退税代理机构收取的2%的退税手续费,境外旅客实际得到9%的增值税退税优惠。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需要离境退税的,应在离境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向退税商店索取《离境退税申请单》,经海关验核签章后,向退税代理机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退税。秦皇岛市的离境退税口岸有秦皇岛港和秦皇岛北戴河机场。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为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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