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为全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昨天,市住建委发布消息称,目前已经会同金融机构制定融资方案,加大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的金融支持力度,相关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30年并可灵活还款。
北京作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相关规划文件明确提出,2017-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
在此基础上,为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的金融支持工作,加大对租赁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第一批4家银行已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将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按照确定的融资方案,符合条件的租赁房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30年并可灵活还款,设置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建设期内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综合确定,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意见、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等文件后即可申请贷款,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40个工作日即可获批,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银行放款。贷款额度方面,各银行均表示可优先安排足够额度,保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今后,北京市将不断加大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力度,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