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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应至少配备1名职业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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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应至少配备1名职业指导教师
教育部: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本报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规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规定》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学业辅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与能力。二是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和职业,增强职业意识,培育职业精神;引导学生选择职业、规划职业。三是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学生了解就业信息、就业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求职技巧,疏导求职心理,促进顺利就业。鼓励开展就业后的跟踪指导。四是开展职业生涯咨询。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咨询辅导,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生涯咨询服务和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启蒙教育。五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知识,了解创新创业的途径和方法,树立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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