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会议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验收等。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会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草案突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细化了就业促进等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