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婧) 昨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某等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据法院介绍,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标价)最大的案件。有关部门查获仓库8处,起获盗版图书300余万册。
2015年至2016年,赵某伙同其父亲、堂弟,雇用工人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赵某盗版的图书主要为儿童书籍,涉及数十家出版社1800余种图书。这些图书的一部分在网店零售,绝大部分批发到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
2016年9月,执法机关在通州区和朝阳区一举查获8个存书仓库,现场起获涉案书籍360余万册。经鉴定,328余万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余被告人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