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即日起,针对今年第一季度市民投诉举报餐饮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环保、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控制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油烟和颗粒物将按照限值标准执行。
据市环境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共查处餐饮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1167起,处罚金额1317.6万元。2018年的餐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环保部门将督促餐饮单位开展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改正。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大型商业中心、餐饮聚集区、城乡结合地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和大型餐饮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食堂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净化设施等环境违法问题。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各部门也将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据了解,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2018年1月8日,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明确了三项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和分析测定方法,提出了净化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从而全面控制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该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油烟和颗粒物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非甲烷总烃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