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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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死人”绝不是食品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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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死人”绝不是食品安全的底线

 

食用调和油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了20多年,目前占据国内食用油整体销量第二位。据了解,当时研制的初衷就是避免常吃单一植物油的缺陷,通过科学调配推出一个营养丰富而均衡的食用油新品种,其营养价值取决于所调配食用油的种类和添加量。然而,央视记者通过长达半年多的深入调查发现,一些名目繁多的所谓食用调和油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生产厂家偷工减料的现象并非个例。一些企业表示,低端调和油的总配方基本上都差不多,工商不会查出问题,吃不死人,不是地沟油。(4月1日央视)

食用调和油的生产企业以为“吃不死人”就没事,把“吃不死人”作为“最基本的”、作为“底线”,谬妄无稽,荒诞无耻,简直就是歪理!这样的“食品安全观”恰恰秀出了食品生产企业的下限。

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含很多环节的安全,比如,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从业人员的健康、原材料的安全、运输安全、贮存安全、包装安全、标签安全、商标安全、广告安全等。对此,《食品安全法》《消法》《广告法》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也具有严格的法定标准,这些标准要将有害成分排除在外或者有效限制,让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远离威胁,受到良好的保护,还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综合规范,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综合权益。食品安全的底线既包含法律底线,也包含诚信底线,这条双重底线维护的是消费者的权益底线,显然,食品安全底线要远远高于、广于“吃不死人”这条所谓的“没事底线”。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守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市场监管部门更应依法守好食品安全底线,付出更多监管责任。只有当食品安全底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谁触线,必露馅,必被捉,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才能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敬畏这条底线。□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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