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国务院印发
65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将享适当倾斜
铁路部门将扩大部分动车票价下浮折扣
新型“车轮腐败”如何根治?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将完善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大机制
65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将享适当倾斜

 

本报讯 日前,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到2017年12月底,全国参保人数达到51255万人,比2012年增加2885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5598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2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13元。就目前而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存在着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主要从五个方面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与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一致。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明确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参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标准调整,适时提出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由当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三是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明确各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四是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明确地方要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建立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五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和规定,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对于现在一些参保居民选最低档次缴费,个人账户的积累比较少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未来从四个方面进行解决:一是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保缴费档次标准,提高个人缴费;二是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提高政府对个人缴费补贴;三是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四是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增加收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让城乡居民理解政策,促进他们长期缴费和多缴费,同时大力推进政策落实,强化各方筹资责任,个人账户储存额未来将会正常增长。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逐项落实各项政策,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档次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测算和调整工作。(新 华)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