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刘先生意料的是,他仅仅让手机维修店修一下手机,自己的13万元便不翼而飞。事发后,慑于法律的威严,盗窃者肖某自动投案并积极退赃。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刘先生因其手机不知何故不能正常开机和使用,便来到肖某工作的苹果手机维修店进行维修。
肖某受理刘先生的求助后,以维修手机需要知道开机密码为由,骗取了刘先生的开机密码。之后,他又擅自在该手机上开通了指纹免密支付等消费方式,盗取刘先生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内资金。至案发时,他转入自己个人账户的资金达到130996元。
刘先生发现资金被盗非常着急。肖某看到这种情况怕他报警,就主动向他说明情况并向警方自首。肖某的家人知道这件事后,很快于11月26日赔付刘先生13.1万元,并征得刘先生对肖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肖某法治观念淡薄,窃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因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有自首情节,家属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院指出,道德法则是立身之本,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法则。肖某本应恪守诚信,对客户尽职尽责,然而其违背诚信利用维修手机之便,窃取钱款,应受道德谴责和刑罚处罚。希望肖某能够在服刑期间深刻反省,接受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本报记者 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