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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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分新政”误读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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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分新政”误读 谁之过?

 

“驾驶证销分新规”的消息引发反应,全国多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人满为患,很多人都想赶在“新规出台前”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对此,交管部门紧急辟谣:3月1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和条件不变。提醒公众,不必盲目跟风销分。据报道,各交管部门还在窗口贴出了告示,提醒车主窗口业务没有变化。

笔者检索了以前的消息,原来1月底到2月底,各媒体陆续报道公安部交管局的一项便民措施——销分新政。各媒体发布的内容大概如下: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届时,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另外,在微信里搜索关键词“找别人代扣分”,检索到大量的文章,大概内容为“为了避免分被扣完很多人想到找朋友代扣分或花钱销分。不过,以后想要这样操作难度加大了,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除了传统媒体还中规中矩地起标题,大部分新媒体文章的标题都是“从3月1日起,找别人代扣分难度大了”。这些消息与之后的辟谣一结合,就知道原来这出大乌龙的“梗”是新媒体的标题,太多的车主估计只看到了标题,根本没看清正文。而传统媒体虽然在文章里强调了“便民渠道”,估计车主也很难揣测新政的涵盖范围是网络办理,不包括窗口办理。

另外,笔者去公安部和公安部交管局的官方网站上去找新政的原文,想看看官方是如何发布新政消息的。遗憾的是,没有找到相关消息。

作为一名普通的车主,多数人会从媒体了解相关措施,然而媒体们用各种标题引导了车主,本意是增加自己的点击率,可是把大家都带“沟”里了。直到各地的交管部门的门口排起了长队,市民们纷纷带着板凳和零食去办理违章销分时,各种辟谣的声音和权威的说法都冒出来了,再让请了假排了队的车主回去。

现在反过头来想一想,这出误会谁之过呢?笔者觉得,新媒体起标题的思路应负第一责任。现在有些新媒体的小编把吸引眼球作为第一要务,不管会不会有歧义,先把人“骗”进来再说。写文章的小编估计一开始都没太弄清楚新政的含义,就大笔一挥,先把“100000+ ”弄到手。反正弄出事儿来,辟谣就好。第二个应该数落数落的就是权威的发布渠道,如果一开始就能在有关部门的官网上找到更准确、更明了的信息,怎么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呢?

□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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