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10家员工持股改革试点“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今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将对试点进行阶段性总结,并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这是记者在日前国资委举行的“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在会上介绍说,2016年8月《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对外发布,当年11月份即遴选出10户央企子企业开展试点。
他表示,当时选择试点的条件相当严格,主要包括:一是属于充分竞争的商业类企业;二是股权结构较为合理,由国有股东、非公资本股东以及员工股东构成;三是有较好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基础;四是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独立性,营收、利润的九成要来自于外部竞争,而非依靠集团“输血”。
林庆苗说,汲取以往改革经验,此次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注意“三不”和“两要”,也就是不搞全员持股、不搞平均持股、不搞存量转让持股,强调要建立股权动态调整机制、要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17年7月份,10户试点企业全部进入了改革实际操作阶段。经过半年左右的运行,这项改革初步起到了促进国企系统性改革的效果,尤其是加快了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等举措的落地,同时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员工与管理层创新创业意识、促进企业业务开拓与业绩提升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另据介绍,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已有22个省份的国资监管部门制定了本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27个省份的158家地方国企子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