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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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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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布
公办园非在编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本报讯(记者 任洁) 《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昨天发布,将多措并举,实现到2020年全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无证办园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努力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此,本市将进一步扩大教育部门办园规模,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已建成居住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幼儿园设施、已建幼儿园未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责令全面整改。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租赁场地等方式举办分址、分部。探索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统筹利用小学资源开办附属幼儿园。支持现有幼儿园通过对多功能教室、教学辅助用房等改扩建,增加班级;部分有条件的、教室面积较大的幼儿园,在保障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班额。

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师培养力度,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师资。加强学前教育教职员工准入与考核管理,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采取委托培养等方式,按新增学位比例培养一批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

提高市级财政对其他国有单位办园的补贴力度,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城镇街道等其他国有单位办园,不断扩大学位供给。积极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补充学前教育设施,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每个街道和学位矛盾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乡镇,要通过自办或委托等方式至少新办一所普惠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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