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因反言女工所有请求被驳回
年报提示
受害人在农贸市场卖咸菜 死亡赔偿应按城镇标准赔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报提示

 

记者从怀柔工商分局获悉,2017年度企业年报从2018年元旦开始。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进行年度报告。

年报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广大经营主体可以登陆“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baic.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bj.gsxt.gov.cn) 页面,按指示进行用户注册或登录,选择“年度报告填写”,逐项如实填报。

怀柔工商分局提醒,如果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客户合作、银行融资等多方面受到限制;更为严重的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不履行年报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同时,怀柔工商分局提醒存在未年报情形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尽快补报相应年度的年报,并向工商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申请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怀柔分局 党忠阳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