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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责跨越

 

北京市四中院法官

马智辉

2017年还有两天就要过去,这一年马智辉最大的感受就是“明责”。《管子·七臣七主》有这样一句话,“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就是说,法官的工作就是“定分止争”,权属定而纷争止。法官的“权”“责”也就异常的重要。

今年是法院进行法官选任改革全面实施的一年,随着改革的推进,北京市法院系统出台了很多制度,比如,出台了法官业绩考评暂行办法,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及时发现法官违法审判线索,以此加大监督力度;还有院庭长办案制度,法院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院庭长业绩考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也逐步建立……

另外,北京已经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实施细则,同步配套上线过问案件信息系统,对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做到有据可查。一系列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了“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我们作为法官感受到,这一年,我们的职业责任更加明确、裁判执业更有保障,法官更有担当。”马智辉说。

作为北京四中院的法官,马智辉对明年的期待是“跨越”。为什么这样说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首批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的中级法院。2018年,北京四中院在“跨越”方面会有很实际的动作。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指定北京四中院管辖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上诉案件,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跨区法院跨域管辖案件迈出的关键一步。

环境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环境案件的产生往往与案件发生地的工业生产和规划有很深的渊源和纠葛,此类案件的审理对法官来说是个挑战。

作为一名法官,审理此类案件要有一颗公益之心,切实关心国家大计,也得关切群众冷暖,得用扎实的业务能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就绿水青山。“在2018年,我作为法官,要努力让自身的业务能力实现跨越,让工作成绩实现‘跨越’,跟上法院不断推进的改革步伐。”

□本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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