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 老师邹明武因涉嫌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公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对这起职业教师利用家教时间性侵未成年女学生案进行了宣判。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海淀法院首例对被害人及家属在庭审及宣判环节全程采用视频保护的案件。
被告人邹明武作为具有从业资格的教师,本应知荣明耻、严于律己、教书育人,但却在教学过程中利用身份的便利,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多次强奸、强制猥亵未成年女性学生。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邹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邹明武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禁止被告人邹明武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