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控制重型汽车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污染,北京市政府批准发布了3项重型汽车排放污染控制地方标准,分别是:《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以下简称《NOx快速检测方法》)、《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 第Ⅳ、Ⅴ阶段)》(以下简称《OBD方法》)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 第IV、V阶段)》(以下简称《车载方法》)。
其中,《车载方法》和《OBD方法》两项标准主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重型汽车排放检查,汽车生产企业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销售达标车辆;《NOx快速检测方法》主要用于在用重型汽车氮氧化物(NOx)排放检查,车主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三项标准发布实施将提升重型汽车生产企业的车辆排放控制水平和排放稳定性,提高在用车辆达标监管能力。
北京市重型汽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NOx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以上,再加上外埠进京、过境重型汽车,排放污染严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NOx快速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已于今年12月1日实施。为控制在用重型汽车NOx排放污染,本市首创制定了本标准。标准规定了氮氧化物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主要包括现场检测法和在线检测法两种NOx快速检测方法,用于道路检查和入户抽查等执法工作。《OBD方法》地方标准于今年12月20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出厂销售时应满足的车载诊断系统(OBD系统)要求,包括OBD系统监测整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以及有关技术要求。《车载方法》地方标准于今年12月20日实施。为更加快捷准确的测试重型汽车排放污染,经大量试验和专家论证,本市修订了新版《车载方法》地方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标准实施后,在京销售车辆的重型汽车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达标车辆,从源头上减少重型汽车排放污染。全市环保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将对在本市销售的重型汽车和在用车辆进行排放检查,对排放超标车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