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处分有错员工,当心因“处罚不当”违法!
旅行社跑路 消费者权益没保障
借款人赖账不还 应否承担全部诉讼费?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行社跑路 消费者权益没保障

 

2017年10月,延庆工商分局陆续接到12315投诉单,投诉者反映在北京青扬五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预订旅游项目后,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无法提供正常旅游服务,且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消费者希望工商部门能够给予帮助。

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该公司注册地址检查,同时多次与该公司登记时预留电话69179377进行联系,但公司未在注册地经营,预留电话无人接通,无法联系到该公司及公司负责人。

经查,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12年9月1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03室。

按照工商职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局执法人员将该企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将此结果告知消费者,并建议其向公安部门报案。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大家,预订旅行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选择旅行产品时,应选择评价高、资质全的旅行社,切忌选择路边的小旅行社或者在不知名的小旅行网站上购买旅行产品。

2.签订旅行合同时,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查看旅行社运营资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查看内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3.消费者应该认真核对合同价格,住宿费用、交通费用、餐饮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示,如有疑问,应当场提出异议并进行修正。

4.消费者在签订旅行合同并缴纳合同费用后,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出现消费纠纷时方便进行维权。

延庆工商分局 闫狄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