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轨道交通科技 双创大赛收官
本市27条措施激励七类群体创新创业
永定河南大荒湿地年内开工建设
海淀五彩城周边拟增立体停车楼
第一次英语听力机考成绩29日发布
“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将上线
北京公务员考试平均录取比例12比1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享教授待遇 网络商户从业者可获扶持
本市27条措施激励七类群体创新创业

 

本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基层干部队伍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类群体,提出了8个方面27条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措施。

据了解,这些激励措施包括技能人才工资增速可高于其他岗位,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创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此举旨在着重营造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激发重点群体创新创业、勤劳致富的内在动力,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城乡居民增收,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解读——

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享教授待遇

对技能人才,本市将从薪酬提升、奖励激励、职业发展贯通、技能成果转化分享和培养培育五个方面,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要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岗位薪酬水平,薪酬增速可快于其他岗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本市高校、技工院校可以选聘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并按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标准兑现待遇。

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并带动就业可享补贴

本市将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激发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新动能,引领和带动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本市将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贯通培养相关规划,完善新型教育培训体系,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各类农业农村教育培训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创业并带动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可享受多重激励

对科研人员,本市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

健全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国有科技型企业可实行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等办法,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以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六种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共享”,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增收的同时,助力北京全国科创中心建设。

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对小微创业者,本市将健全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创业准入环境、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创收致富。

对自主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带动就业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人群,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低保人员就业可享就业奖励和救助渐退

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坚持就业激励和托底保障相结合,通过推进产业精准帮扶、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激发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动力、建立健全精准救助政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通过自身努力脱困增收。

为激发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动力,本市将面向有劳动能力的困难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本市还实施就业奖励和救助渐退,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在核定家庭收入时对其收入按规定予以核减;对于实现就业且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救助渐退。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