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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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外来务工者领回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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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霸气追讨欠薪
13名外来务工者领回28万元

 

“终于拿到钱了。”申大姐拿着法官递到自己手里的工资喜笑颜开。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南区的第二法庭里暖流涌动。法庭的一张办公桌上码着一摞摞的钞票,13位当事人逐一登记、领钱、清点……这是东城法院涉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争议案件案款集中执行发还的现场,此次发还执行款总金额28万余元。

家住河北省邯郸市的申大姐今年43岁。去年9月,她入职某餐饮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今年2月,公司以她“在绩效考核中不合格,经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在经营过程中导致亏损严重”为由,予以辞退。与申大姐一起被辞退的后厨人员还有其他9名员工。这些员工都是于2016年1月陆续入职该餐厅后厨工作。

2017年3月,申大姐等人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餐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8万余元。6月,东城区仲裁委作出裁决:该餐饮有限公司支付申大姐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加班工资等共计180480元。然而,餐饮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裁决,员工们向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城法院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汪霄、王相杰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传票。餐厅老板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后,跟法官说公司经营困难,只能一次性支付每个申请执行人一个月的工资,之后三个月被执行人均未交纳任何案款。

11月28日晚,东城法院执行庭法官汪霄、王相杰在法警大队执行分队的协助下,来到被申请执行人北京某餐厅进行搜查。在位于东城区金宝街某大厦三层的餐饮公司现场,执行法官通过对该餐厅前台的POS机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搜查发现,在法院冻结其餐厅在农业银行的存款之后,餐厅的主要负责人变更了银行开户行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将其前台以及保险柜中的现金予以现场查封并带回法院。鉴于该餐厅此前多次以各种理由、通过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决定。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餐厅的主要负责人于次日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并缴纳了5万元罚款。

如今,申大姐已找到新工作,在法院也拿到了前一个单位欠她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加班费共计1万多元,“拿到钱,我踏实了。”申大姐一边点着钱一边说。执行法官王相杰介绍,与申大姐一起维权的其他餐厅员工也拿到了工资,其中拿到赔偿金最多的员工领取了3万多元现金,另外三名其他案件的务工人员也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法官介绍,在收到执行案件,尤其是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法院将采取优先执行、上门发款、集中发还的方式,减轻申请人领取案款的负累。

□本报记者 李婧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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