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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炉 广场舞能否跳出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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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规出炉 广场舞能否跳出窘境

 

近年来,广场舞作为一项休闲文化体育活动受到不少人的喜爱。不管是在夏日的街心广场上,还是在冬季清晨的小区中,总能见到伴随着动感十足乐曲起舞的人们。然而,诸如噪音扰民、任意占道等问题也让本来欢快的广场舞变得些许不和谐。不久前,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让广场舞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现状调查】

支持:不怕立规矩只盼更合理

关于广场舞的开展,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支持、反对均有。今年63岁的段阿姨是大兴某小区社区舞蹈队的领队,也是跳舞大妈圈里的“红人”。

“年轻时忙工作,邻里间也没什么来往,退休了就憋在家里。”段阿姨介绍,偶然机会她尝试了广场舞。“跳跳舞,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还结交了很多朋友,原来小区里的邻居这么亲和、友善。”

爱上广场舞的段阿姨,如今生活特别有规律,每天按时起床,早餐营养健康,上午和晚上的广场舞可以说“风雨无阻”。当记者问到,是否听说广场舞被立了规矩时,段阿姨说:“广场舞是积极向上的活动,不怕被立规矩,规矩越合理越好。”

说到给广场舞“立规矩”,记者查阅资料不难发现,早在两年前,文化部就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积极促进和规范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而在这个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又对广场舞活动的开展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

对于这些“规矩”,每天同段阿姨一起跳舞的韩大妈也表示支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韩大妈说,“其实我们在跳广场舞的时候也遇到不少困难,比如场地难解决等。一个十几个人的舞蹈队,不在小区广场又能去哪儿活动。有的时候就只能去公园或者是商场前的广场跳,肯定会产生矛盾。”

关于韩大妈提到的问题,在《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中也有所涉及。通知指出,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利于广场舞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调查,现在广场舞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就近就便的活动场地还是缺少。组织化程度不高、广场舞参与者缺乏约束,亟需广泛建立广场舞协会或社团,加强成员管理及服务。

“这些问题,我们在开展广场舞活动中也确实遇到过。所以我们真心希望关于广场舞的相关规定能切实落到实处,并得到进一步细化,给广场舞一个存在的空间。”段阿姨建议。

反对:不挑时不挑地扰民让人头疼

“30年前有一群人穿着花衬衫喇叭裤,在广场跳舞,而不顾老年人的感受。30年后又有一群人穿着花衬衫、松紧裤,在广场上跳舞,而不顾年轻人的感受。30年一个轮回,不过似乎还是那群人……”前段时候,这个段子在网络上传得火热,好似一下子找到了广场舞扰民的根源,让人恍然大悟。

网友“木偶天堂”评论:“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每天5点半开始,听到吐!”;“长发就得及腰”评论说,“音乐开得震天响,又难听,早上有,最近晚上还有,哪有空地哪里占,烦死了!”从这则帖子的评论上看,很多网友都表示出对广场舞扰民的不满,其大部分都是每天上班工作的年轻人。

的确,对于广场舞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头疼,脱口而出的是“扰民”这两个字。

赵刚是一名客服人员,每天要上夜班,早上回家睡觉。“你看我这常年的熊猫眼,白天回家补觉根本睡不踏实。”赵刚抱怨,为了躲避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现在下班都不着急回家了,先在公司附近吃个早点再回来,等9点半没动静了再睡。

同样,被广场舞所困扰的还有经营着一家小型销售公司的陈先生,他的公司地址设在某小区一层底商,销售部业务员的办公室落地窗户正好对着小区的休闲广场。

“跳广场舞的大妈们简直就像在窗根底下跳一样,每天都8点准时开跳,一跳就是俩小时,音乐声吵得业务员根本无法办公。”陈先生介绍,他的业务员主要以打电话推销业务为主,每天必须都得等大妈们跳完舞才能打电话,不然电话对方听到的全是舞曲。“说实话,挺影响我们业绩的,找居委会协商过好多次也没有解决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仿佛让陈先生看到了希望。“我理解,老年人跳广场舞是锻炼身体,是全民健身的一种体现,《通知》说明了有关部门对规范广场舞的重视,希望新立的规矩和解决措施能够真真正正的得到落实,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陈先生表示。

针对场地问题,赵刚则提出,其实小区的休闲绿地、花园并不适合大妈们跳广场舞,这些地方其实是供居民休闲、赏景的地方,是宜静的地方。

【解决方法】

规范开展要求

加强居民自律

对于广场舞人们是又爱又恨,怎么才能让这项体育活动和谐地开展起来?对此,本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中,就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

关于跳舞者提到的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通知》提到,相关部门要盘活存量,鼓励适合广场舞健身的体育场地在发挥原有体育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划分不同健身项目开放时段,采用分时段办法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

此外,还要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

而在规范广场舞开展上《通知》也提出相应要求,体育部门要引导场地管理单位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

不仅是政府部门在努力规范广场舞的开展,参与这项活动的人们也在不断加强自律,让更多文明渗透到其中。

据了解,早在2014年,在西安市未央区百花家园小区,参加未央区市民大舞台广场舞决赛27支代表队1000名广场舞大妈,在决赛前夕发出倡议:跳广场舞时要把时间控制在上午7时之后,晚间9时之前,音乐音量不超过60分贝,文明健身,让聒噪的广场舞远离居民区,还居民们一个寂静安宁的夜晚。

创造展示机会

助推健康发展

在《通知》中还提到,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鼓励各级老年体协、农民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以及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利用场地、人才和技术资源,为广场舞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协调、解决广场舞健身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成立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发展规划,推出广场舞健身活动标准,提供广场舞健身活动指导。

一些部门也用各种方法为广场舞和热爱广场舞的人们开展更多的机会,让这项文化体育活动健康发展。这其中就包括“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据了解,“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自2004年创立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是首都群众文艺影响力和参与性的品牌之一。活动旨在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生活,繁荣首都市民群众文艺创作,打造群众文化原创精品节目和品牌活动,推动首都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今年11月4日,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市文化局、市文联、市总工会支持,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舞蹈家协会主办,各区文委、文化馆承办的第十二届“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广场舞决赛举行。16区19个文化馆选送的38个广场舞作品亮相决赛,包括海淀区文化馆选送的《春晓》、西城第二文化馆舞蹈队的《快乐西城》等。本次决赛采用现场活动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网络直播在线观众达到11万人。

□本报记者 盛丽 孙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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