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禁止刊登商业广告,实现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办法》强调,政府网站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遵循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打造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此外,省、市县(区)政府应当开设门户网站;省政府部门、设区的市政府部门可以开设部门网站;省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