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16日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阿里巴巴诉刷单平台“第一案”日前已判决。刷单平台经营者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
此案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提起诉讼,被告一方则为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在的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院审理认为,“傻推网”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并驳回阿里巴巴方面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