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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取消三级以上医院门诊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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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取消三级以上医院门诊输液

 

新华社电 辽宁省卫计委8日宣布,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并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用药作为大型医院巡查主要指标。

辽宁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辽宁将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也可采取静脉输液治疗。

针对药物使用方面,《通知》还要求辽宁各地医疗机构的药占比不可超过30%,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也不能超过30%。2017年底前,辽宁全省三级医院和50%的二级医院须加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2018年底前,辽宁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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