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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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扔垃圾多付费” 与“分类垃圾少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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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扔垃圾多付费” 与“分类垃圾少付费”

 

“垃圾围城”现象久治不愈,许多城市都在探索垃圾处理新路径。日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提出的“多扔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引起人们的关注——前者无疑为了体现公平,后者显然为了付诸激励。不过,果真实施起来,恐怕还有问题需要解决。

生活垃圾的产生,除了家庭人口,还与生活水平有关。对于富裕家庭而言,多收几个钱制约不了其多扔垃圾。几年前广州就曾试点过垃圾计量收费,据当时媒体报道,试点情况并不理想,个中原因应该就包括“不在乎”。况且,多收费还可能引发某些人蓄意偷倒或乱扔垃圾,如何杜绝、惩戒也是问题。

垃圾分类推行多年,始终落实难。为什么?一则市民没有养成习惯,缺乏相关素养,不认为垃圾如何处理与自己有什么相干;二则即使在家分类了,运出去却还是混装。君不见诸多社区分类摆放不同的垃圾桶,外运时还是“一勺烩”?如此这般,市民还犯得上去为分类费事吗?

美好生活是人人向往的,也是需要人人参与创造的,而且需要相关的法规、制度提供保障和约束,如果有人破坏,必须受到惩戒。处理好垃圾也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理应遵循上述原则。市民要提高自身素养,树立公德意识,懂得垃圾处理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政府要负起管理责任,号召市民遵守公德的同时,统筹各个环节的衔接,千方百计消纳、处理好垃圾,惩戒某些不守规则的人,以保护自觉维护美好生活者的积极性。

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对市民和政府都是一种考验,多年积弊不可能一朝解决,需要自觉、需要智慧,也需要耐心,更需要持之以恒。

□一刀(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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