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 近日,“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为了加强道路工程建设管理,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开展城市道路工程违法开工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期间,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工程违法开工建设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本市在施城市道路工程的开工建设进行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辖区内在施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就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10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检查督导阶段。市住城建委将会同各区住建管理部门组成执法组,开展对在施城市道路工程违法建设施工的督导和抽查。
《通知》明确了对道路工程违法建设的处罚措施。对存在未批先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以法定高限予以从严惩处;对于情况特别恶劣的违法建设项目,除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可实施全市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招投标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