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和市农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北京市严禁严管浅山区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措施》提出,坚决杜绝浅山区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其中包括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项目,严禁打着各种名义旗号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
市规土委、市农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对浅山区用地管理要做到“六个严格”。第一项是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项目。严禁打着各种名义旗号在浅山区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搞各种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格审查和审慎推进浅山区特色小镇建设,把好项目准入关。
同时,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大对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村地乡管”力度,农用地、未利用地对外发包及流转须经乡镇政府审批,并由其加强批后监管,防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严格设施农业和种植大棚项目管理也是严控的一项重要内容。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发展高效节能、高附加值的创新型高科技农业。对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一律强制退出浅山区,并暂停所在乡镇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成果,关闭、整治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有序退出禁养区内规模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
对于新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北京将严格落实快拆机制。加大对浅山区的卫片监测、动态巡查等频度,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逐步推行月度卫片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非公共公益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区、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快拆机制,坚决予以动态“清零”。
此外,还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城市建设“减量发展”的新思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因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办理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