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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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农民工等可就地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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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 江
优秀农民工等可就地申请落户

 

新华社电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出的《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指出,全省将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政策,优秀农民工等可“无条件”就地落实常住户口。

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这项新政策指出,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而且,浙江省政府授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浙江省政府还指出,国家、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县级以上政府规定属于突出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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