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起,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根据规定,贵州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将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8月21日新华网)
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随后,江苏、新疆等地纷纷推出升级版“禁酒令”,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禁酒。如今,贵州出台3.0版“禁酒令”,对公务活动全面禁酒。
一直以来,公款吃喝造成巨大浪费,备受群众诟病。其中,喝与吃相比又占了大头。前些年有测算数据称,中国全年的公务用酒量是每年喝一个“西湖”。诸如“河南两驻京办花66万元买回777瓶假茅台酒”的新闻,一再刺激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实际上,公务活动远离酒水,不仅是群众所望,也是干部所盼。有公务员感慨,“以前接待领导陪酒必喝多,身体也吃不消。现在有了不喝酒的充分理由,也不再为了推酒绞尽脑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进一步给干部松了绑,也让公务活动更加纯粹,简单的工作餐可以大大节省用餐时间,提高办公效率。当然,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无酒不成席”等积弊具有一定惯性,禁酒令难免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弓没有回头箭,出台了禁令就应该坚决执行,对于顶风违纪、阳奉阴违者严肃问责。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公务不喝酒”就会同“开车不喝酒”一样成为社会共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张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