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有必要如人社部要求的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对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8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8月19日《北京青年报》)
现实当中,部分互联网招聘平台疏于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有些互联网平台甚至完全不审核,由有关机构或个人任意在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招聘平台疏于审核的情况,在一些互联网招聘平台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求职者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近期发生的“李文星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之一,只不过由于该案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实,我国法律对包括互联网招聘平台在内网络运营者行为已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然而,部分互联网招聘平台为了增加网站的信息发布数量与关注度,进而对信息发布者开展收费“置顶”、有偿提供求职者信息等商业推广活动,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不按法律要求对用户发布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有的甚至完全放弃审核。同时,部分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对一些互联网招聘平台存在的对发布信息疏于审核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监管,互联网招聘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行为难以受到惩处,这样一来,部分互联网招聘平台也就不惮于对发布信息疏于审核,部分互联网招聘平台出现虚假招聘信息,甚至虚假招聘信息泛滥,也就并不令人意外。
所以,一方面当前各地有必要如人社部要求的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对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另一方面,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更要大力加强招聘信息日常管理力度,切实履职、积极作为,如人社部要求的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此才会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杜绝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求职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令广大求职者的权益得到更为切实的维护,并令治安稳定与社会和谐得到促进。
□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