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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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女孩到明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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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宋鱼水:
从农村女孩到明星法官

宋鱼水在庭审中(后排中)
年轻时的宋鱼水
宋鱼水近照(李婧 摄)
进行火炬接力
 

宋鱼水,现任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出生于农村的宋鱼水,1989年毕业分配到北京市海淀法院工作,从2004年开始,宋鱼水声名鹊起,2005年1月,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向宋鱼水同志学习的活动,2012年,一部以她为原型的《真水无香》电影公映。2014年,宋鱼水先后担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从2005年4月,记者第一次采访宋鱼水,到今年7月记者再次见到宋鱼水,已经有12年时间了。但记者的感觉还是一如既往,“宋法官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每次,当记者要问一个案件的具体场景时,宋鱼水总是能将话题引导到法理上,采访演变成普法和法理探索。但,这就是宋鱼水,十几年来,她一直面对镜头,却一直学不会粉饰。

农村姑娘走上法官路

1966年,宋鱼水出生于山东省蓬莱的一个小山村,现在说话还带着淡淡的山东口音。宋鱼水说,她小时候常跟在母亲身边,听母亲和邻居家的婶子们边做针线活儿边说村里的事情,比如队里分柴谁家多分了几捆,分粮时谁家少得了几斤。说到气愤处,大家情绪非常激动,村里还经常发生为了分柴分粮闹别扭的事情。“我能报考法律系,完全是凭兴趣,就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农村人对公平有着特别的执念。”

1985年7月,宋鱼水考上了人大法律系。她还记得去拿录取通知书时,正赶上农村发大水。“我与另一位邻村女孩,骑着自行车下山后,就看到泥沙俱下的洪水,于是我们两个就扛起二八车,挽上裤腿,蹚水而过。”从家里到北京,需要坐客车然后再坐火车。19岁的宋鱼水自己提着行李,告别父母,踏上了求学之路。记者询问,当时父母是否有满含热泪的送别场景,宋鱼水却说:“我的父母是最普通的农民,他们不善于表达,我也是做了母亲之后,才能体会到他们当时放我去北京上学,心里得多么不舍。”

1989年,宋鱼水毕业以后,被分配到北京市海淀法院工作。那个年代,大学生是稀罕物。而宋鱼水还揣着乡村女孩的朴实厚道,她爱干活儿,在办公室里,她打扫卫生,对订卷、作笔录的工作一丝不苟。还常跟着师傅骑自行车到农村作调查。宋鱼水说,那段时间“很幸福”,每天都感觉到自己的成长。“我记得我和师傅去当事人所在村子调查,结束时已临近中午。我们俩就在大队食堂买了俩包子,在食堂门口抱着啃。那个时候,我们还常到村里老百姓家做工作。”

做书记员的四年,她锻炼了基本功。比如,那时候,还没有电脑,书记员要用工整的字体书写庭审笔录,还需要师傅检查完才能给当事人签字。

“同情不能替代法律”

上世纪90年代初,宋鱼水成为代理审判员,开始作为承办人办案。她对自己办的第一个案件记忆犹新。原告是个小伙子,他给一家饭馆送了一年的菜,对方一直没给钱。临近过年,他一趟趟到饭馆要钱,饭馆的人厌烦地把他轰了出来。“我在办公室见到他时,他穿着单薄的衣服。我办公室有暖气,可是他一直发抖。我也是在农村长大的,看见他这样,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宋鱼水在办理此案时得知,这家饭馆几经转手,以前欠的钱现在老板不知情,不愿意替前任买单。

饭馆老板也对宋鱼水诉苦说:“自从我租了这个店面,就没少遇到这样的事儿,天天被人追债,我冤不冤呀!”宋鱼水告诉他,“这账虽不是你欠下的,但你承租了这个店面,你要先还上。按照法律规定,你可向过去的承租人追偿。”案件顺利结案,小伙子捧着钞票痛哭流涕。原来,他重病的妻子和上学的孩子都等着这点钱呢。

宋鱼水告诉记者:“同情不能代替法律,但是法官应有悲悯之心,公平之责。”

1993年年底,刚当上承办人的宋鱼水把不到周岁的孩子送回老家,然后足足出差了两个月。“那一年我包揽了全庭到外地送达和调查的工作。北到黑龙江、辽宁,南到广东、江浙一带,都跑遍了。”宋鱼水说,她在那段时间里逐渐感受到南方的经商文化,同时也感受到法官身处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有时需要柔情,而有时则需要处乱不惊和坚强。

在深圳出差期间,宋鱼水就遇到一件事。“当时我们要送达传票给一个企业老板。由于住所变更,到晚上9点才得知他的新住址。”宋鱼水和同事们好不容易叫开门,对方却很不友好的要求他们脱鞋才能进门。然后,打电话叫上来两个彪形大汉。宋鱼水示意同来的书记员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可站在门口的两个大汉不让书记员出去,气氛非常紧张。宋鱼水说,她当时直视着那个当事人,一字一顿地说:“你现在面对的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如果再这样妨碍公务,站在你面前的将是处理刑案的法官。”多年以后,宋鱼水回忆起这件事口气还很无奈,“最后,我们跟对方一直交涉到深夜,对方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办完公事,她迫不及待地往山东老家跑,去接儿子。可见了面,孩子却没认出妈妈,他紧紧贴在姥姥怀里,打量了宋鱼水好久才叫出“妈妈”,惹得宋鱼水满脸泪水。

争取公平正义不畏难

当然,做法官,仅仅有悲天悯人之心,有威武不能屈之毅,是远远不够的。宋鱼水说,在做法官的最初几年,她做得最多的是学习。1998年,宋鱼水碰上了一起没有先例可循的“经销权”案。案件起因来自一篇报道,内容是:一家公司在经销各种品牌啤酒时,把大量啤酒的生产日期进行涂改后倾销。报道一出,这家公司经销的啤酒销量一落千丈。其中一个品牌损失最为惨重,全国的销量都受到影响。总经销商想把这家公司的经销权收回。可是,惹了麻烦的公司不干,起诉到法院说,“我们没拖欠过货款,也没有违反合同,取消我们的经销权没道理。”

宋鱼水说,当时,我国法律对经销权尚无明确规定。但如何套用现有法律,就这样草率地判案,对于无辜受累的总经销商来说无法体现公平正义。“我当时翻阅了不少资料,向工商总局法规处等单位进行调查咨询,和专家学者进行过讨论。”宋鱼水说,当时她还去图书馆查阅了国外的相关判例。最终,用法律原则作为依据,支持了总经销商的诉求。宋鱼水在长达六千字的判决中写道,由于原告丧失了商业信誉,被告总经销商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完成,因此,总经销商解除经销权的行为并无不当。此后,上级法院也将其作为审判范例。199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开始实施,诚实信用原则成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成功调解“老字号”纠纷

2002年3月,宋鱼水由民事审判庭被调到知识产权审判庭任法官。2004年,北京的桂香村商标案碰上了宋鱼水。

北京桂香村商标案是当年的一个知名案件。“桂香村”字号始于1916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北京桂香村的前身在海淀开了一个分店。八十年代初,公司按属地将各门市部进行了划分,北京桂香村在西城,归西城副食品公司管理,海淀桂香村在海淀,归海淀副食品公司管理。1984年,海淀桂香村办理了正式的营业执照,双方正式分开。1985年3月30日,海淀桂香村注册“圆明园”为商标。1988年5月22日,北京桂香村将“桂香村”注册为商标。

2003年,媒体报出“桂香村月饼无生产日期”等新闻,导致桂香村的月饼销量下降。报道中的“桂香村”月饼是海淀桂香村生产的。而消费者以为北京桂香村的月饼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因此,北京桂香村将海淀桂香村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当时,海淀桂香园正在进行改制,此案关系到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宋鱼水说:“我记得当时判决书都写好了,但我希望能将此案调解结案,这才能真正解决两方当事人的问题。”此案调解书出现了大篇幅的法律说理部分,从店面的发展背景,到双方争议最好由调解解决都予以说明,与普通调解书的格式、内容差距很大。

其实,调解并不容易,宋鱼水分别找两方当事人讲明利害,一开始双方都挺抵触,但最终达成了谅解。根据调解,海淀桂香村被限制使用了“桂香村”三个字,为了更加明确区分两家企业,不使消费者混淆企业产品,双方共同拟定一份声明刊登于媒体,说明两家企业的渊源,以及各自的身份和商标。此案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场景被法官学院录制的视频记录了下来。2012年,以宋鱼水为原型的电影《真水无香》还将此案进行艺术加工,并作为一个重要的情节予以重现。

宋鱼水说,判决是强硬的,当事人接受判决是被动的。而调解是双方当事人主动地接受,执行效果更好,更符合双方的最大利益。她审理的1000多起案件中,调解率高达70%。

明星法官亦有情

2005年1月, 宋鱼水被评为时代先锋,一时间荣誉在身,媒体对她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2006年,宋鱼水作为时代先锋报告团的成员在全国各地宣讲,她曾经有这样一段话:“小额案件与标的重大的案件相比,虽不值一提,但能为一点点钱上法院的人大多是贫苦的人。我一生中可能会审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在他们心中会永远留下一个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增加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增加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一份信仰、社会的信心。”这段话感动了一批法官和媒体记者。

在媒体将她办案“胜败皆服”作为报道的核心内容,北京青年报记者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我托宋鱼水办过“人情案”》一文,强调了宋鱼水的性情和人品。在此文中记者写道,因为朋友卷入了一场官司,而案件审理的期限正好在高考期间,朋友的孩子正好面临高考,她打电话给宋鱼水说明情况,希望在此案中得到照顾。宋鱼水说可以去和承办人说说,把开庭时间推迟到高考后,别影响孩子考学。至于案子本身她不能帮忙,只能建议那位父亲找一个高水平的律师出庭。后来,这个案子的开庭时间果然被推到了高考后,当事人的孩子顺利考上了大学。但是债务纠纷官司,却因为那位父亲没拿出证据而两审败诉。那位记者说,通过这件事,她再次认识了宋鱼水,“作为一个朋友,她并不是不讲一点人情,但是作为一名法官,她又严格恪守着自己的职业底线,不能以牺牲法律原则去换取个人情面或者任何个人利益。”

从庭长到副院长

2009年,宋鱼水成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主管民事、知识产权审判等工作。之后,宋鱼水当选人大代表,党代表,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在任海淀法院副院长期间,她把清理积案作为首要任务,带领民事审判各庭加班加点办结了数千件积案,结案率达到96%,妥善审理了唐家岭、北坞等地在拆迁腾退过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2014年,宋鱼水被任命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同年11月,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宋鱼水被任命为副院长。然而,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宋鱼水,并没有离开她喜欢的审判业务。

2014年12月,宋鱼水作为审判长,审理了轰动一时的“作家琼瑶诉于正等被告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平时我没多少时间看电视。审理这个案子时,我把涉案的《梅花烙》和《宫锁连城》这两部电视剧都看了一遍,尤其是《宫锁连城》人物关系很复杂,我还在纸上记录了人物关系和主要情节。”宋鱼水说,看过电视剧再审理这个案件,有很多不同的想法。

此案的起因是,作家琼瑶公开称发现《宫锁连城》从故事主线、角色、人物关系及情节都与她的作品《梅花烙》如出一辙。并称《宫锁连城》的编剧于正还多次抄袭她的作品。2014年5月,琼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等五被告著作权侵权,索赔2000万元。而于正一方认为不存在抄袭。

在历时数个月的审理中,宋鱼水和同事详细分析了两部剧本的情节、人物,并将两部电视剧及剧本在情节上进行了详细的比对。在将近5万字的一审判决中,合议庭将两部剧的情节设置进行了说明,并将两部剧的故事梗概、情节排布和推演过程进行了丝丝入理的分析。最终认定“剧本《宫锁连城》相对于原告作品《梅花烙》在整体上的情节排布及推演过程基本一致,仅在部分情节的排布上存在顺序差异”。最终法院一审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于正等五出品方公开道歉,停止传播《宫锁连城》,并共同赔偿琼瑶500万元。

说到此案,宋鱼水表示,“大部分的知识产权案件会把情节对比做成列表,置于审判文书主体之外。此案的判决书将情节分析作为判决主体,应该说是比较特殊的。因为,我和合议庭另两名法官都认为,这是侵权是否成立的最重要的依据。”

2016年初,最高法发布的2015年“10大知识产权案件”,“琼瑶诉于正案”入选。最高法在此案典型意义中写到:“本案裁判结果彰显了《著作权法》鼓励原创、保护原创的立法精神,体现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司法政策,对文化产业特别是影视行业的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

采访后记

现在宋鱼水依然工作在审判一线,去年她个人审结案件80多起。记者见到她时,她的案头上还摞着案卷材料。像宋鱼水这样的法律人才,只要走出法院,收入能翻几番。但是,宋鱼水说她喜欢法院的工作。

2013年,宋鱼水着手将自己的“科学调解”的思路整理成籍,她与同事们一起撰写了《36场百姓官司——法官的调解艺术》一书。在序言中,宋鱼水写了她去年轻法官家里探访的辛酸经历——一位年轻的女法官,生了孩子以后带着孩子和老人住在没有独立厨房的公租房里,每个月的收入只够交房租。宋鱼水在序言里表达了她对年轻法官尴尬境遇的心疼,但是在书的最后,她写到,“从理论上讲,法官注定不是一个高薪的职业,唯有兴趣爱好和理想塑造的意志力才有可能让担当者坚守。如果没有法律理想,很多时候法官是脆弱的,但有了法律理想,年轻的法官会完善自我,让其所坚持的法律真理强大起来。”

□本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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