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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现实 独生子女“护理假” 如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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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理想与现实 独生子女“护理假” 如何落到实处

 

去年,河南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近日,又爆出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消息。让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对此,政协委员建议,应给予独生子女们制定带薪法定假期的法律保障。

【调查】

无奈——不让儿女请假 怕影响工作

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到,截至2015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13.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3.4%,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全市常住老年人口340.5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7%。

这一组组数字,让老年人看护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怎么才能让老年人度过一个舒服的晚年?记者发现,人们一方面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制定政策,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居住等各种养老保障。另一方面,也希望更多的政策,能够给老人的子女在照顾老人的问题上给予更过保障。

今年64岁的周雅玲是西城区一名企业退休职工,家中只有一个儿子。十年前,因拆迁从住了几十年的西四搬到了回龙观。“房子比之前大了很多,周围环境也挺好,就是看病不方便了。”周雅玲说,今年春夏交接的时候,她总感觉胸闷、心悸,在家观察了两天也不见好,她便让68岁的老伴跟她一起去安贞医院瞧瞧。

“没敢跟儿子说,怕影响他工作,我和老伴儿一大早坐公交车过去的,结果赶上堵车,路上用了两个多小时,那滋味儿别提多难受了。”周雅玲说。

“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我得的是冠心病,可能需要做搭桥手术,当场就让我住院了。听医生这么一说,我老伴儿也吓坏了,这才赶紧给儿子打电话,让他开车回家取一些衣服和日常用品送到医院来。后来经过进一步检查,医生说我的指标还达不到搭桥的程度,住了一个礼拜院就让我回家了。”周雅玲回忆说,儿子只在她住院和出院那两天到医院来了,其余时间都是老伴儿在医院陪护。

“儿子去年刚升职,工作正是关键的时候,他说想请假来医院陪陪我,我们没让,怕他请假耽误工作。”周雅玲说,“出院后,我跟几个老姐们儿聊天,大家都说,现在真是不敢得病,不是怕花钱,而是怕连累家人。我们这一代人家里都只有一个孩子,结婚以后,他们两个孩子要面对四个老人,我们一得病,他们要是想顾我们,就必须得请假。可是我们当老家儿的,又心疼孩子,不愿意影响他们的工作,就选择让老伴儿来照顾,可是我们都是快70岁的人了,那阵儿,我老伴儿因为我住院的事儿跑前跑后,累得都感冒了。”

周雅玲说,如果有了独生子女假,再遇到上述生病住院或者其他急事的时候,孩子的压力就会小很多,因此她举双手赞成。

期盼——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地

几天前,32岁的女职工沙莎在新闻中看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报道时,身为独生子女的她感到十分兴奋。她告诉记者,希望将来能享受这样的政策。

沙莎在一家体育经纪公司上班,在入职那天,公司负责人就明确告诉她,公司实行一周六个工作日的制度,如果不接受的话,她可以选择不入职。从小就喜欢体育运动的沙莎虽然觉得压力很大,还是咬牙答应了。

“按照公司现在的制度,如果父母身体不好需要我去照顾几天,只能用年假抵充,如果年假不够,就要请事假。在私企请事假的成本是很高的,不但当天的工资没有了,整个季度和年度的奖金都会受到影响。我父母都是大型国企的退休职工,他们也知道这个情况,所以平时家里有什么事,他们宁肯找邻居帮忙,也不会找我。特别是我结婚以后,虽然我和父母都在北京,但每个月也就能见上一面。”沙莎说,每次离开家,父母都会站在阳台上目送,她知道,父母心里是希望她能多陪陪他们的,可是又心疼她工作太忙,每周只有一个休息日,所以一吃完午饭,父母就催促他们小两口离开,回家休息。

调查中,不少人表示对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期盼。事实上,类似于独生子女“护理假”,近些年相关政策也在积极推出。比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此外,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享受护理假权益。比如,河南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广西和海南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福建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也提到,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弘扬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加强家庭成员养老伦理道德宣传教育,督促老年人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助、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在重阳节、员工家中老年人生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时给予安排休假等关怀和支持。支持家庭成员通过信息化网络技术及时掌握家中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建议】

为相关休假提供保障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海滨就曾建议,国家应为独生子女设立带薪年假,让他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也提交了《国家和政府给予独生子女享有带薪法定假期看护双亲父母提案》。

李海滨提出,带薪年假可以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例如,父母65岁以上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天或3天带薪假,父母70岁以上时,可以有3天或5天,父母75岁以上可有5天或7天,最多为8天至10天,适当考虑照顾双方父母情况。子女可以把假期拆分开使用,也可以将年假期累积起来使用。总之,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的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天数和使用方法。

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措施,继续使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独生子女奖励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这应当看作是当年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组成部分,从鼓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生育和扶养,到现在和将来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使政策具有延续性和完整性。

李海滨表示,建立独生子女带薪假或年假,从国家直接支出的经济投入很少,但对独生子女的家庭生活帮助很大。现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父母有病需要关照时,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年轻人还是要请假的,因此,这样的政策调整是顺应客观实际的,更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也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国家和政府给予独生子女享有带薪法定假期看护双亲父母提案》,建议政府应给予独生子女们制定带薪法定假期的法律保障,让其能有时间照顾父母,此举不仅能弘扬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也能一定程度应对中国社会老龄化。

潘庆林认为,子女赡养父母、照顾家庭长辈,既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道德上呼唤,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客观上,也是需要精力与时间的,因为毕竟是独生子女,既要工作,又要照顾自己的家庭,分身乏术,也是矛盾。由此,一个子女将如何照顾两个长者乃至在上一代的四个长者已经成为摆在无数家庭的一个现实难题。

“国家有责任须对他们的晚年生活予以照顾,提供必要的保障。而独生子女这一代人,如今也已步入成年,承担起了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家庭传承的主要责任。”潘庆林在《提案》中建议,全国人大应该就此立法,对每个持有独生子女证、处于工作状态的公民,每年享有一定日期(天数)的法定假期,可以专门用来照顾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以上假期,犹如妇女的孕产期,在父母需要的时候(比如生病住院)使用。假期期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本报记者 盛丽 孙艳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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