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8月1日起,《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施行,七类非法一日游将受到重罚,最高可罚10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责。昨天,东城工商分局联合东城区旅游委对辖区内的旅游揽客、散发非法一日游小广告等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
正值暑期,到王府井游玩的游客熙熙攘攘,执法人员在一家快捷酒店内发现了一家经营一日游的接待点。现场摆放着各种一日游的小广告,长城、十三陵、天安门……景点五花八门,而且小广告上还印着“中国国旅”的字样。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时,该接待点并没能出示。目前,执法人员已将小广告暂扣,并对其涉嫌无照经营展开调查。
在执法中,尚未发现追逐、拦截旅游者揽客现象。东城工商表示,将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在工商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维护北京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