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闵丹)去年7月2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构建首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是新时期本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性文件。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过去的一年,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本市多措并举、锐意创新,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1万户
本市积极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和分类指导,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稳定,履行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城镇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率分别达到97.9%和91.8%。同时,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企业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日益健全。截至目前,全市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1万户,涉及职工335.3万人。
为1.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2.1亿元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对6.36万户次用人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劳动违法案件6053件。出台了《北京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1.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1亿元。
调解劳动人事争议1.45万件
在调处劳动关系矛盾方面,本市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覆盖街道(乡镇)341个、用人单位40.1万户,监察执法效能大幅提升。扩大基层调解组织覆盖面,提升调解组织工作能力,确立20家市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人事争议1.45万件。同时,本市还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统一案件处理尺度,妥善化解集体争议,强化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一裁终局裁决率保持在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