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工商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落实 《丰台区关于配合做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的方案》( 京丰办发〔2017〕24号)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筹划部署,全力深化区域环境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按照市级环境保护督察(以下简称督察组)的要求,抽调分局执法干部,专职配合做好抽查企业现场督查工作。分局执法干部与区环保局、督察组成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对被督查组抽选的餐饮、汽车修理、家具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现场检查。联合检查小组的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对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环境评测手续等资质进行了检查,看其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未取得环境评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二是进入餐饮商户后厨操作间和楼顶排烟口,对餐饮经营户的后厨设备,排风净化设备等进行了检查,看其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排烟设备和油烟净化器;三是对汽车修理商户,查看其是否有相应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停止钣金喷漆作业。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商、环境执法人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别对违法商户进行了处理。
渠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