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苏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推出“滴滴报警”,这一基于微信公号开发的警务系统,分为普通用户端和警用端。市民通过用户端发布警情后,系统向附近警力“派单”,民警随机“抢单”后接警。一次出警完成后,用户可实时评价。(7月21日《新京报》)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推出的“滴滴报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滴滴打车”的程序和形式,在带给人们新鲜感的同时,也实现了警情处置工作的升级,能够提升警情处置效率,让民众得到更多便利。
“滴滴报警”是一种有益创新,是传统报警模式的重要补充,当民众报警后一分钟内无警察“抢单”时,公安部门会按照正常流程及时派警,对“滴滴报警”进行兜底保障,避免履职疏失,避免因工作漏洞耽误民众诉求,妨害民众权益,给民众造成不利后果。有人担心,“滴滴报警”会加重警察的负担。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社会上的警情是一定的,民众并不会因为有了“滴滴报警”系统就多报警、乱报警,而民众通过“滴滴报警”系统报了警,就不会再通过传统模式报警。通常而言,警方的出警任务不会明显增加。不管民众通过哪种形式报警,警方都需要及时出警,这是一种法定职责,警察通过“抢单”出警,由于其所在位置往往距离警情发生位置更近,出警更节约时间和精力,警察的负担理应减轻才是。
“滴滴报警”是依托互联网而生的一种公安执法服务新模式,对于公安部门拓宽执法服务路径,提升执法服务质量,对于民众享受互联网+状态下的“执法服务产品”,维护自身权益,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