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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保基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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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创新创业新政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走出去”
专技人员离岗创业可保基本待遇

 

本报讯(记者 闵丹)北京的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迎来“破局”,今后,这类人才离岗创新创业不仅可保留人事关系、社保等基本待遇,也不影响职业晋升。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对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六种模式”下的创新创业,集中出台组合式支持政策,破除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壁垒,启动专业技术人才“共享”新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出得去、回得来、用得活、管得好”,助力北京全国科创中心建设,着力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据了解,本次集中出台的组合式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明确了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坚持首善标准,突破人才体制壁垒,打破对人才的束缚,让人才流动起来,真正实现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共享模式”。同时,组合式支持政策明确详尽,让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时轻装上阵,再无后顾之忧。

《实施意见》明确,创新创业的人员范围,是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人员辞去领导职务的,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具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的管理人员,都可以离岗创业,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加快科技创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等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兼职取酬,获得成果转化收益。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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