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丰台工商分局依据《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丰台区2016-2017年“无煤化”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近日,联合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对位于丰台长辛店地区内的一户从事煤炭相关经营的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查看了企业的经营场所,对企业内原来存储煤炭的区域进行了检查,检查其是否存在销售煤炭的经营行为;随后,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各项规定要求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下,自己企业转型的情况,并针对转型后的经营范围变更、地址变更等方面的问题,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咨询。联合执法人员,向企业送达了《致广大销售煤炭及石油焦企业的一封信》,告知了丰台区最新的“无煤化”要求,要求凡是注册在丰台区并且经营范围内含有销售煤炭和石油焦的企业,四环内不许销售煤炭和石油焦,针对以上煤炭相关产品的存放,要及时向丰台工商分局如实上报存放地点及用途。
如果企业实际经营中,已不从事煤炭及石油焦的经营,要及时到工商局完成经营范围的核减。最后,企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响应北京市压减燃煤及减煤换煤相关政策,促进企业提值增效、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为首都蓝天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陈韵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