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东北首个“扶老人风险基金”在沈阳设立,沈阳的小伙伴儿扶摔倒老人再也不怕遭遇讹诈。从7月1日起,由非营利性的公益慈善组织——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发起的“扶老人风险基金”正式设立,首期扶老风险基金金额为20万元,基金时效至2020年底。(7月3日《沈阳晚报》)
现实当中,绝大多数老人出现危险得到他人扶助后,都能对施救人表达感激感恩之情,有的人甚至终身感恩。但是,也确有少部分老人获得他人救助后,不但不感激感恩,反而诬陷施救人为施害人,向其讹取医药费、“赔偿金”等费用,令施救人遭受经济上损失。在这种情形下,沈阳成立首个“扶老人风险基金”,为因实施“扶老人”行为遭遇困境人员提供医药费垫付和代为赔偿服务,为“扶老人”带来的风险兜底,有利于减少见义勇为遭诬陷人员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不过与此同时需要看到的是,见义勇为人员遭受被扶老人诬陷后,往往不仅是要遭受经济上损失,而且还要为处理事情花费很多的时间与精力。更为重要的是,即便有“扶老人风险基金”为见义勇为遭诬陷人员垫付医药费和代为赔偿,因为见义勇为遭受诬陷,对于实施见义勇为人员来说,都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伤害与打击。
另一方面,“扶老人风险基金”为见义勇为遭诬陷人员垫付医药费和代为赔偿,只能一定程度上帮助施救人,而并不能给实施诬陷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带来任何的损失。而一些人所以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诬陷与敲诈勒索行为,说到底是因为其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过低。
因此,在成立“扶老人风险基金”的同时,还有必要加大法律对于诬陷见义勇为者的打击力度,以诬陷罪与敲诈勒索罪,对实施诬陷见义勇为人员行为施以刑罚,以经由大幅提高实施诬陷见义勇为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