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莹)6月30日下午,北京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司建主持学习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通过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宪法确立的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原则在民事法律中给予体现和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一处副处长孙娜娜利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从《民法总则》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工会干部讲解了《民法总则》。
工会干部认为,今天的学习对我们掌握《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理解重要的条款内容、全面认识和了解民法通则有着重要的帮助。能够更好地维护包括北京职工在内的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对丰富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全方位履行维护职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