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艳) 21日,北京市首批排污许可证发证仪式在朝阳区举行,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热电企业获发排污许可证。这也标志着北京市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正式启动,本市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放管服”要求,北京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均下放至各区环保部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具体核发和监管。发证范围内企业向所在地区级环保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据介绍,排污许可证今后将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对无证排污、违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公布违法排污单位名单及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名单,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首批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机衔接了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