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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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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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市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摘登(四)
 

七、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加强法治建设,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和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增强人大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监督的有效性。健全代表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支持政协开展多种形式协商活动,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支持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健全政协参政议政制度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协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充分发挥首都统一战线成员来源广、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扩大统战工作覆盖面,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密切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深入推进政党协商,探索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两新”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工作,打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养选拔更多优秀党外人士。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营造首都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推进留学人员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协商、立项论证、预案研究、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市民法治观念,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有效实施对各个领域的领导。制定并落实市委工作规则,完善市委全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决策咨询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督促检查,健全行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建设,确保各方面工作协同推进。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深化群团改革,切实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八、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的领导,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以首善标准管党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肩负起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历史重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更大的担当、更有力的举措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使命、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科学思想方法,深刻感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全面深刻、影响深远的巨大变化,不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学思践悟、学做结合、知行合一。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学习,从党史中汲取営养。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已有制度执行,让每个党员都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深刻汲取吕锡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一切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集体作出的决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主动接受监督,时常回顾成长经历、重温入党誓词,严格自律、慎独慎微,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争当“三严三实”表率。

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关乎党的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和拓展党内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整治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着力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毫不手软、坚决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全市党员干部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脚步为亲,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当群众贴心人,带领群众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努力锻造一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适应、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办法,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持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持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结果处理机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兴爱才敬才用才之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老干部,发挥老干部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和长远之计,坚持强功能、抓基本、补短板、重创新,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坚持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相统一,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设置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创新提升农村、社区、国企、高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党建工作,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探索创新,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加强园区、街区、网格、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创新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完善区域化党建工作体系。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融合,打造北京互联网党建工作品牌。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支部建设,抓实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推进支部生活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规范,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建设,抓好考核评价,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从严教育管理党员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整治“小官贪腐”和“微权力”腐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发现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监督责任,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等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届内巡视巡察全覆盖。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加强首都城市反腐倡廉规律性研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坚决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加强警示教育,建设廉政文化,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马超 整理

名词解释

枢纽型社会组织

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的大型联合性组织,是社会组织之间联系、互动、聚合的核心推动者和组织协调者。其主要职能包括:一是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建设工作;二是业务上发挥引领聚合作用,动员、协调、带领本领域社会组织共同发展业务、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三是日常服务管理上发挥平台作用,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日常业务联系,提供日常服务管理,促进本领域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已认定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共51家。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成为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两新”组织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其中社会团体是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区域化党建

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区域内各类单位和组织的党组织进行再整合,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着力点,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参与地区发展建设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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