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7年,刘洪斌先后在多家卫视,以新闻访谈,主持人参与,“专家”证言,消费者现身说法的形式,宣传药品、保健品治百病等等。推销过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助眠晚餐9种药品和保健品。她轮番扮演祖传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御医世家传人兼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但她参与推广的产品,都留下了一长串的不良记录。(6月21日澎湃新闻网)
“伪专家” 表演“虚假广告”,为法规所不容。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刘洪斌假冒专家,利用“传人”等影响力来促销商品,她喜纳广告费,药品商家则笑逐颜开,而民众受到虚假广告的诱惑,最终却要为产品质量问题买单,此种表演出来的广告属于假冒伪劣,明显触犯了《广告法》,理应受到查处。
“伪专家” 实则是真害人,需要真正实打实的监管。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加强部门和地区之间的执法联动,完善黑名单和行业退出制度。健全、完善食品药品保健品管理标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责制度,没收非法利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产业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各地方电视台等要坚守媒体的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应,摒弃惟利是图的工作方式,严控广告宣传的数量和质量,尊重观众感受,遏止虚假广告,更好地展示公共媒体的正面形象。同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伪专家”的画皮所迷惑,不断提高自身的健康知识水平及维权意识,各方联手,对坑蒙拐骗的“伪专家”人人喊打,让“伪专家”无处遁形。□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