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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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公司被加重处罚 看经营中要敬畏法律
老人“带孙”能否构成“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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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公司被加重处罚 看经营中要敬畏法律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XX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网页的“新手指引”中宣传“投资100%本息保障,1.严格完善的多重风险把控体系,2 .多方担保机构全额担保,3 .资产足额抵押”。

执法人员认为其中“投资100%本息保障”是对收益做出了保证性承诺,并且网页内未见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的提示或者警示,当事人涉嫌在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中,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做出了保证性承诺的行为。

怀柔分局于2016年3月31日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立案,于2016年6月14日调查终结,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于2016年7月22日做出罚款150000元的处罚。

2016年07月28日怀柔分局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2016年8月2日当事人签收了相关文书。但直至2017年2月16日当事人并未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按时缴纳罚款。

执法人员多次催缴无效,针对该公司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按期缴纳罚款的行为,怀柔分局依法对该公司加处罚款150000元,并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最终该公司缴纳了15万元的罚款及加处的罚款15万元,共计30万元。

案件启示

本案给我们两点启示:

1、 守法经营。我们的国家是法制国家,经济社会也是在法治下运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某项活动时都应先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否则就会触碰法律的红线,受到法律的惩罚。

2、 敬畏法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是不容亵渎的。违法了就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及时改正,消除影响,接受处罚,依然可以继续谋求发展。但如果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甚至蔑视法律,对抗法律制裁,只能会损害企业和个人信誉,并受到加重处罚,直至退出经济市场!

怀柔分局 朱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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