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今年全市拟新增政府债务525亿元,重点投向城市副中心建设、环境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五大领域。昨天,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针对北京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了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市政府性债务余额4052.80亿元,同比下降40.53%。李颖津表示,总体看,本市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经国务院批准,本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736.40亿元,包含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5亿元,新增债券将主要用于副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大气治理、水环境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按照投入领域划分,新增债券主要投向五大领域。其中,城市副中心、世园会等重大工程建设141.14亿元;疏解非首都功能132.37亿元;土地储备90亿元;环境整治83.79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77.7亿元。
按项目级次划分,市本级安排110.99亿元,其中怀柔科学城建设30亿元,城市副中心综合整治27.70亿元,清洁空气行动公交车辆更新25亿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13.49亿元,京秦高速公路北京段10亿元,108国道等7条公路新改建工程4.80亿元。区级安排414.01亿元,其中,疏解非首都功能132.37亿元,土地储备90亿元,环境整治83.79亿元,重大工程建设69.9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7.9亿元。
下一步,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将及时下达债务额度,做好债券发行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禁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本市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管体系,并完善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和考核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