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纪委官网在五一端午期间通报了北京市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
丰台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成军违规使用周末场演出经费、文艺汇演经费等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共计107.8万余元,支付临时工工资、补贴、保安服务费等共计62.6万余元。此外,成军还违规使用区文化馆长辛店分馆拆迁补偿款发放职工津贴补贴、福利等共计22.7万余元。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6月,延庆区大榆树镇大泥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艳青组织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开展参观活动,借机游览景区,花费总计2.78万余元(其中景区门票款4030元);村委会委员王建勇、党支部原委员赵春龙在商议过程中均未提出反对意见。3人参加了旅游活动并签批费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 纪)